第(3/3)页 然后,我盯着爱丽莎,问: “你擅长什么?” “啊?”她有点跟不上我的脑回路了,前一秒还在说要敲晕她,下一秒却在问她擅长什么! 男人都是这么善变的吗? “我擅长伪装、渗透、情报和跟踪,也擅长冷兵器和狙击……” 我说:“够了!” 然后一记掌刀把她砍晕了过去,我生怕她醒来对付孙若然他们,又用戒指里的针刺了她一下,彻底麻醉她,没十多个小时别想醒过来! 我站起来,冲着远处的高楼竖了一个中指!然后就朝着那栋楼跑去! 我虽然跑得很快,但眼睛从没离开过楼顶的狙击点! 因为对方每次开枪,我的躲避时间将会越来越少,1秒、0.5秒……甚至是眨眼间! 火光一闪,对方开枪了!我当即改变线路,一秒钟,我斜向跑出近10米,足以避开危险区! 之后的行进过程中,对方总共开了五枪!而我在他开完第五枪之后,彻底隐藏了起来,消失在夜色中! 我相信,即使他有热成像,发现我的概率也微乎其微!因为我藏匿之后,往回跑了约100米,然后才向着他跑去! 我有的是办法迷惑对方! 萨姆·艾迪是一名出色的狙击手,十年前他就在沙漠洲开始了佣兵生涯,对杀戮一点都不陌生!因他性格孤傲、冷僻,在团队里除了团长爱丽莎对他还算尊重之外,其他人并不待见他,所以,他对精灵佣兵团的归属感仅限于爱丽莎。 “你是一个高手!我连开五枪都被你躲过了!你现在在哪里呢?” 萨姆·艾迪在心里默默念叨着: “来吧,让我看看你是如何躲过我狙击的!十年来,从来没有一个能走出我枪口的人!” 忽然,他感觉身后有异动,但他并没有立即转身,而是轻轻地用左手拿起已经出鞘、放在手边的匕首,迅速向后盲刺了过来! “别动!再动一下我就爆你的头!”我用枪抵着他的后脑勺,冷声说道! “你很强!”他将匕首轻轻放下,将右手是指从扳机上拿开,淡定地说: “我死在你手里很自豪,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?希望你能够尊重我!” “呵,不错!是个优秀的狙击手!”我收起枪,仔细打量着遇险而不惊、临死而不慌的他,顿时起了爱才之心! “愿意归顺我吗?” 他说:“爱丽莎对我有恩,如果她死了我会为她报仇;如果她归顺你,我也愿意归顺你!但是,如果你比我更强,我也愿意归顺你!” 我说:“那你听好了,我叫吴迪,曾经有个代号叫天龙!不过已经有六年多没用过了,你听说过吗?”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