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姜九昔有点儿感叹的说道::“以前我就不喜欢猫猫狗狗,觉得掉毛还难打理,现在家里有了御风,我觉得养宠物也挺好的。” 慕承则点头:“主要是御风太懂事,而且经过训练的狗,智商能达到七八岁的孩子甚至更多。” “那我觉得御风有十岁的智商,每次都能配合崽崽和恒恒一起做坏事,破坏力一点儿也比两个小家伙少。” 姜九昔说道这里,突然好奇:“二哥,你之前养的小鹿是不是也很聪明?” 话题一下转移,鹿胭原本默默听着,现在听到和自己有关,心一下提起,手不自觉的放在膝盖上攥成拳。 提到丢失的小鹿胭脂,慕承则眼神温暖了很多,带着点点回忆:“嗯,也很聪明,还黏人。” 晚上不管多晚,都会守在玄关处等他回家。 他吃饭,胭脂就在一旁看着,眼睛亮晶晶的。 他看书时,胭脂就趴在他身边睡觉。 想着曾经相处的模式,慕承则有些感慨:“说是宠物,其实也是互相的依靠。而且动物比人要单纯,它们心思简单,没有那么多填不满的欲望。” 鹿胭听慕承则的话,有点儿冲动的想问,那为什么还要把她送到野生动物园。 她根本没有野外生存能力啊,最后死的很惨,魂穿到现在这个叫鹿胭的姑娘身上。 只是盯着慕承则清隽俊逸的眉眼,一个字都问不出来。 姜九昔替二哥惋惜:“那后来怎么没有再养一只呀?” 慕承则摇头:“再好也不是胭脂了,这个世界任何事物都没有替代品。” 鹿胭莫名口干舌燥,脸颊燥热。 慕承则这么说是什么意思?当初不是故意不要她了? 她还以为自己就像是街上的流浪猫流浪狗呢,主人喜欢时养在家里,不喜欢时随便丢在街上。 她的目光实在过于灼热,慕承则想忽视都难。 有些疑惑的看着,为什么感觉这姑娘要哭了呢? “鹿小姐,是我们说错了什么吗?” (本章完) 第(3/3)页